******有限公司民权县安澜家苑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
防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民权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5812.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204.62㎡,地下建筑面积30608.02㎡。建设内容包含住宅楼共13栋(1#、2-1#、2-2#、2-3#、2-4#、3#、4#、5#、6#、7#、8-1#、8-2#、9#),附属用房有开闭所、配电室、南大门、商业、地下车库、室外附属工程等,主楼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基础形式采用 phc 管桩+筏板基础,地下车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 7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地下车库分人防区域和非人防区域。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3年06月01日开始,2025年05月27日完工,总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招标工程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10月30日开始,2024年12月30日完成防水工程,总工期为61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民权县安澜家苑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防水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gcj-mqfgs-aljyazfyq-招字(2024)-004号。其工区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具备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3.1.4企业近3年(2021年10月10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完工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18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合格;
3.1.5投标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1.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建筑防水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集团2023年年审合格或优秀名单和2024年合格劳务合作单位名录内的。
******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 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
r.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s.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t.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集团“红黑名单”红名单单位并在通知有效期内参与投标的,可按照当年度评定的星级标准对应增加中标个数。且在民权县安澜家苑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2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4日,每日8:30-17:30,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联系邮箱非报名邮箱请注明联系邮箱,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注:请按以上格式报名,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如因资料无法识别造成审核不通过,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时进行原件审核,如原件与报名时扫描件不符,招标人可拒绝接收其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文件。
4.2 招标文件(pdf电子版)每套售价500元,投2个单元的需购买两套。购买费用(须在报名登记后24小时内支付,超时未支付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售后不退。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列入黑名单。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单元¥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民权县安澜家苑项目防******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银行及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号:************0597
联系人:代会计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郑路206号南院4楼北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郑路206号南院4楼北会议室)。
6.3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应小于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对任何未授权转载本招标公告至其他网站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招标人开标前两天组织踏勘现场,并出具到场证明。投标人需妥善保存此证明,按招标文件要求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到场后应主动向招标人领取到场证明,不参加者,没有踏勘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标书售卖联系人:毛先生电话:******
招标事宜联系人:牛先生电话:******
李女士电话:******
******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话:0371-******
2024年10月12日
防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民权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5812.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204.62㎡,地下建筑面积30608.02㎡。建设内容包含住宅楼共13栋(1#、2-1#、2-2#、2-3#、2-4#、3#、4#、5#、6#、7#、8-1#、8-2#、9#),附属用房有开闭所、配电室、南大门、商业、地下车库、室外附属工程等,主楼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基础形式采用 phc 管桩+筏板基础,地下车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 7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地下车库分人防区域和非人防区域。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3年06月01日开始,2025年05月27日完工,总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招标工程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10月30日开始,2024年12月30日完成防水工程,总工期为61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民权县安澜家苑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防水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gcj-mqfgs-aljyazfyq-招字(2024)-004号。其工区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工程名称 | 招标单元 | 施工范围 | 主要施工内容 | 备注 |
民权县安澜家苑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防水工程 | 第一单元 | 民权县安澜家苑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图纸范围内:a、b、c区地下室外墙及车库顶板防水工程所有工作内容。 | 施工内容:本单元图纸范围地下室外墙及车库顶板防水工程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具备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3.1.4企业近3年(2021年10月10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完工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18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合格;
3.1.5投标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1.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建筑防水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集团2023年年审合格或优秀名单和2024年合格劳务合作单位名录内的。
******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 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
r.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s.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t.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集团“红黑名单”红名单单位并在通知有效期内参与投标的,可按照当年度评定的星级标准对应增加中标个数。且在民权县安澜家苑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2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4日,每日8:30-17:30,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联系邮箱非报名邮箱请注明联系邮箱,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注:请按以上格式报名,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如因资料无法识别造成审核不通过,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时进行原件审核,如原件与报名时扫描件不符,招标人可拒绝接收其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文件。
4.2 招标文件(pdf电子版)每套售价500元,投2个单元的需购买两套。购买费用(须在报名登记后24小时内支付,超时未支付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售后不退。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列入黑名单。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单元¥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民权县安澜家苑项目防******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银行及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号:************0597
联系人:代会计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郑路206号南院4楼北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郑路206号南院4楼北会议室)。
6.3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应小于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对任何未授权转载本招标公告至其他网站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招标人开标前两天组织踏勘现场,并出具到场证明。投标人需妥善保存此证明,按招标文件要求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到场后应主动向招标人领取到场证明,不参加者,没有踏勘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标书售卖联系人:毛先生电话:******
招标事宜联系人:牛先生电话:******
李女士电话:******
******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话:0371-******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