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示范采磋商采购-2023-11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99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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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5.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划编制项目的规范要求 5.3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材料供应商可以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已经提供的供应商在成交后无须重复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而暂停审批规划资质证书,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视同继续有效)。 3.2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附以上网页查询截图。 (2)如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上网站改版,则以改版后同类或者同义表达的查询进行。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逐一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以上查询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3月27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4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bidweb),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收取 (1)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与环保局 | |||||||||||
地址:漯河市示范区昌建总部港投资大厦(1号楼) | |||||||||||
联系人:师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光街10号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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