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尼龙产业配套氢氨项目二期
工程)塔本体、塔顶冷凝器和再沸器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年产15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尼龙产业配套氢氨项目二期工程)塔本体、塔顶冷凝器和再沸器等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ZPZB-23Z175
公告时间:2023年3月23日
2.3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明细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A |
塔本体 |
详见数据单 |
台 |
6 |
138.5 |
B |
塔顶冷凝器和再沸器 |
详见数据单 |
台 |
24 |
1111 |
C |
固定管板式换热器 |
详见数据单 |
台 |
13 |
120 |
D |
容器储罐 |
详见数据单 |
台 |
99 |
265.29 |
付款方式 |
招标方采用电汇方式向中标方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本款项支付前提为中标方向招标方交付设备数据表、外形尺寸图、设备基础条件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资料; 2、设备发货前,招标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性能考核合格,稳定运行1个月,招标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 质保期结束无缺陷,招标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2.4交货期:A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B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月;C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月;D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
2.5交货地点: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沙河五路以北、沙河四路以南、神马大道以东、化工一路以西(氢氨项目预留地)。
2.6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业主供货要求。
窗体顶端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为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所采购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或为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提供股权结构),或持有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公司、控股公司针对投标货物授权书的代理商(不多于二级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A、C包: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A2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或A2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不允许设计外委);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且相应证书在有效期内;
B包: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压力容器A1制造许可证书或A1制造许可证书(不允许设计外委),且有ASME U钢印资格制造证书;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且相应证书在有效期内;
D包: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D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或D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不允许设计外委);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或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5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即日至2023年3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单位信息(应包括投标单位全称、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及邮箱、付款凭证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的word文档,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pzb******)购买招标文件。邮件请注明“投标人名称+购买Z175招标文件+李建红收”,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完整,以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费500元/标包,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汇入指定账号,不收取现金,请注明招标编号。
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账 号:************063
备 注:由公司账户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如个人付款购买招标文件请务必注明公司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9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有限公司三楼301室;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
接 收 人:李建红:0375-******;赵安福:0375-******;
5.2、开标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9时整;
******有限公司三楼301室;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获取招标文件以及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 系 人:李艳艳
电 话:******
电子邮箱:******
业 主:******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
联系人:高喜银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有限公司业务三部106室
联 系 人:李建红:******、赵安福:0375-******
电子邮箱:******
财务电话:******、财务邮箱:******
公司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