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处理90万吨建筑垃圾和废弃矿渣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处理90万吨建筑垃圾和废弃矿渣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3日-2023年03月1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3 | ******有限公司年处理90万吨建筑垃圾和废弃矿渣再利用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 | 汝州市陵头镇养田村 | ******有限公司 | ******办公室及配套附属设施。 |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及时清理土方,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加强管理,标准化施工。 废水: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工地,不外排。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间(19:00—22: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固废:建筑垃圾场用于土方回填,不可回用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综合处理。 运营期 废气:生产车间密闭,露面硬化,设置喷干雾抑尘,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 噪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固废:收尘器收尘、边角料及残次品收集后回用生产,分选杂物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处置。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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